1、工藝規程文件應經過批準(簽字和日期),至少有原材料的指標,處方,制造方法,印刷的包裝材料,成品指標,在線測試,測試方法,包裝材料。2、適當的控制(例如,發放,修訂),接觸要受限。工藝規程文件應放置在使用者已登記的地方。3、主批生產記錄文件。4、由計算機產生文件的檢查:依據授權進行簽名與閱讀。5、持續的改善:新的文件盡快發布被替換的文件應從使用現場中移走,并保留作為參考。系統性應能防止由于疏忽被替換文件被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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